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法录帮 法律 2.5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什么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TAG标签:过错方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