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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定金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法律上定金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的区别
定金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的区别及适用原则,比较如下:   一、违约金与定金   不能同时适用,任选其一,非违约方选择最有利的一个。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与损害赔偿金   功能上互补,一个是惩罚性的,一个是补偿性的,因此可以并用。二者并用的限制:   《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八条: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