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旧机动车转让合同

旧机动车转让合同
办理车辆过户:(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一)过户流程:


1、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2、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3、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过户的,应先经所在地县〈市、区〉车管所〈组〉审核签章)。


4、交验机动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5、交回《机动车行驶证》(须换发号牌的,同时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6、微机公开选号、领取机动车号牌(在同一辖区内,双方车主均为单位或均为个人,且使用性质不变的,原号牌不变)。


7、安装号牌、拍摄车辆照片、领证。


(二)办理转籍:


1、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2、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3、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转出的,应先经所在地县〈市、区〉车管所〈组〉审核签章)。


4、交验机动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5、交回《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领取机动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