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不能清偿的界定是

不能清偿的界定是
不能清偿的界定是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等。
3、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4、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