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单位医疗协议

单位医疗协议
对医疗单位的危害

(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闹事、辱骂、围攻医生、院长、行政人员,砸坏公物,造成医疗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危。


(二)加重了医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量


调解和处理纠纷既是医务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又是他们的超常工作。发生纠纷后,医务管理部门及其人员要与医疗科室一起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针对纠纷双方的分歧焦点,组织技术鉴定,并向病家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三)增加了医疗单位的经济负担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单位大多要支付给病家一定的补偿费用,医疗事故纠纷的补偿额则更高;如果当事人再诉之法律,法院以民事损害赔偿原则进行审判,医疗单位付给病家的赔偿费用还要高出很多。目前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并非只有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等医疗过失引起纠纷,才需向病家给予补偿,对于某些非医疗差错等医疗过失引起的纠纷,医疗单位迫于无助、无赖的情况下,亦要给予病家一定的经济补偿。除直接经济上的损失外,还有一些间接的和无形的损失。


(四)加重了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


医务工作是集高新知识、繁重体力以及高度的责任心于一体的工作,稍有松懈就会发生差错。发生不良后果,当事医务人员肯定有自身难言苦楚,觉得对不起病人,心理压力大。这种压力造成的心理负担,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遇事谨小慎微,可能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病症和急诊病症的救治工作产生不利的副作用,也不利于医学科学技术的探索和发展。遇到非医疗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心理就难以保持平衡。


(五)损害了医院合法的经济权益


在纠纷中,少数肇事者毁坏公物、设备,拒付医药费。


(六)影响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


各行各业都会有差错、事故,但是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更容易在社会上受到谴责,因为每一起纠纷都可能使人的生命、美好家庭生活受到损害。人类是充满感情的,所以对医疗中产生的事故纠纷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事故纠纷,它十分敏感地在社会上传开,并产生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