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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威胁下签欠条

暴力威胁下签欠条

威胁他人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的,被威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而报案是需要提供相应证据的,那么被威胁欠条没有证人怎么办?下面由本站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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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威胁自愿下签下的借条应该属于什么?

欠条是一种债权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如下规定,你这是无效合同,可依法申请撤销的。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以上是对威胁自愿下签下的借条应该属于什么的相关内容,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