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保险补缴新政 法录帮 法律 7.0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社会保险新政社会保险新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TAG标签:社会保险 东莞市 新政 劳动保障 劳动纠纷 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