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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设立董事长和执行董事

公司可以设立董事长和执行董事

在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人投入到创业中,而开公司是很多创业者的首选。开公司的第一步是了解公司设立流程,这可以让创业者取得一步先机,创立了公司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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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执行董事


在公司中,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从一定意义上讲,董事会也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长和董事是董事会机构的成员。一般来讲,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其职责如下:


  (一)职权

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长的相应职权,一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享有以下职权:


1、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4、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5、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

若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其行为代表公司,只不过此种情形下,董事长代表公司不是因为他是董事长,而是因为他是法定代表人。因为《公司法》列明的董事长的权限也就是主持董事会等,并没有规定其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权力。董事长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经营,其参与方式是通过董事会进行的。


  (二)责任

董事长应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有《公司法》第149条规定的禁止行为。


  (三)执行董事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一般执行董事的职权参照《公司法》第47条有关董事会职权的相关规定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