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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执行期满怎么办,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六个月执行期满怎么办,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六个月执行期满怎么办,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要看被执行人有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有能力偿还的,如果强制执行六个月到期了,被执行人还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要加倍支付超期那段时间的利息。如果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继续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