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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费用如何计算

申请执行的费用如何计算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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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等费用如何计算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其他费用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



    复制庭审记录或者法律文书,按实际成本收费。



    当事人应当交纳的其他诉讼费用的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



    肯定对于不同的民事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没有办法准确的提供的,比如同是离婚案件,国家规定的诉讼费是10到50元,但具体是多少可能每一个不同地方的民事法庭制定的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关于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只能是自己在提交民事诉讼状的时候,按照工作人员告知的收费标准交纳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