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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

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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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和无因管理无法律上的义务是指什么

下雨,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都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表现形式有很多、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在性质上,其构成要件不同,帮助邻居家收被子等等行为。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不真正无因管理包含误信管理,邻居不在,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常见的有见义勇为/,产生的法律效果亦不同,不同类型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杨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通俗一点就是没有义务的助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