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返还的情形是什么 法录帮 法律 2.3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定金返还的情形是什么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下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TAG标签:返还 合同纠纷 定金 合同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