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优先股股东清偿顺序是如何 法录帮 法律 1.9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破产清算中优先股股东清偿顺序是如何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应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应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如果剩任意财产不足全额偿付优先股股本,则按先股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 TAG标签:破产 破产清算 公司经营 股东 清偿 优先股 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