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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账户继承

社保个人账户继承
社保问题个人账户继承怎么办理啊 ?
办理养老保险余额继承手续如下: 新规定,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不满139个月,在死者死亡后,死者合法继承人,可以凭手续,继承死者养老金账户余额,规定是从2014年10月开始执行。 退休(职)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亡者最后一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两份(见常用表格)。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二、核对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三、确认及领取 缴费单位和继承人本人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离退休后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离退休人员管理单位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至所在辖区社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1、《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两份(见常用表格) 2、死亡证明原件 3、《离休、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减少表》 4、领取(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休(退职人员)增加表》复印件 6、《济南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 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二、核对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帐户继承额审批表》。 三、确认及领取 管理单位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帐户继承额审批表》上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领取(继承)人按照规定至银行办理领取手续。以上就是养老社保问题个人账户继承的相关手续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