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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 要先清算工资

破产 要先清算工资
公司破产清算先赔偿顺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