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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不欲离婚怎么办

一审判决不欲离婚怎么办
离婚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由于我国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因此不仅针对离婚案件,像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等,在通常情况下都是两审终审的。至于是否会启动二审程序,就要看当事人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裁定之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了。至于一审与二审之间的差异,就包括了四个方面,涉及到裁判的效力、适用的程序、任务以及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