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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划分与赔偿

交通事故划分与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应区分责任双方是主体是什么性质,如果双方均是机动车,刚根据双方过错各自承担;如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交通变得越来越复杂,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一般都会造成人员的严重伤亡,给受害者身体以及家庭带来严重的创伤,因此对受害者的赔偿在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