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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的抚养费要以谁的名义起诉

拖欠的抚养费要以谁的名义起诉
拖欠的抚养费要以谁的名义起诉
1.由子女或父母一方作为原告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离婚时,不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如果约定抚养费,一方不履行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也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