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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6个月

重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6个月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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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此时是按照事实婚姻处理的,在这种情况下,首先看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补办婚姻的登记,如果不愿意补办婚姻登记想分开生活,这时候只能按程序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分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