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 法录帮 法律 1.3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的周期是12个月。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TAG标签: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 累积 交通违章 记分 道路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