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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样办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样办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样办理
房子分为住宅建设用地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不同土地使用期到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从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商品房用于非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