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是哪些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
补偿金。
并且:用人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照本
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前款赔偿金的标准,第(一)、(二)、(三)项 按照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第(四)项按照劳动者应得经济补偿的百分之五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