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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全面风险

企业年金全面风险
全面防范风险

(一)保险机构的“五项举措”


一是加强从业人员教育,提高非法集资案件识别力。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活动纳入日常管理内容,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政策宣传和案件警示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工作推广力度。通过培训会、晨会等加强教育,严禁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案件。开通举报邮箱、举报电话,通过电子屏、微信等方式向员工、客户推送相关信息,宣传举报路径、奖励举措。


三是构建合规协作队伍,加大监督广度和深度。在业务员中选拔和组建监督员队伍,以“公开”“隐秘”方式履行合规监督职能,构建“内外结合、上下一体、全面协作”的合规监督反馈与服务支持体系,高度关注团队和个人异常异动。


四是实施职业背景调查,重点监控异动目标。制定职业背景调查方案,设计调查问卷,收集分析调查档案,通过对团队人员专兼职情况普查,掌握执业基本信息,重点关注涉嫌参与集资的人员,及早发现异常。


五是加大监管“绩优”营销员,强化监控营销团队。加强“绩优”营销员的法制培训,加强客户回访,防范优良业绩掩盖其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营销团队和团队长的管控力度,严控参与非法集资、传销等活动,严格限制销售非保险理财产品。


(二)监管机关的“三个做法”


一是建立信息渠道,健全非法集资案件预警体系。通过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信息采集渠道,建立防范预警工作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二是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通过多种媒体,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做到“三查两配合”,即查销售人员的执业证或者资格证书,查所购买保险产品的真假,查保单和保费发票的真伪,配合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保费,配合保险公司的客户回访。


三是排查活动常态化,守住风险底限。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自查活动,对风险点逐项进行摸排,对非法集资案件线索逐条调查核实,有效防控案件风险。


“三个坚持”处置非法集资案件


非法集资案件的责任主体是当地政府。保险业应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取缔工作。总结成功验,重点在于“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三控一稳”,防止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时,坚持控制涉案人员、控制资金流向、控制媒体舆论、稳定营销队伍,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将影响、损失降到最低,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是坚持依靠当地政府,协助司法机关积极处置。保险机构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按照处置预案,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及案件处置,切实做好善后和维稳工作,有效化解风险。


首先保险业非法集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包括利用高额的利息去吸引客户以及通过售卖保险来诱骗客户,对于这方面的风险需要相关的从业人员加大关注力度提高警惕,同时也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