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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协议未到期解除要补偿吗

返聘协议未到期解除要补偿吗
返聘协议未到期解除要补偿
一般不能得到补偿,因为退休返聘不人员具有不同于一般劳动人员的特殊性,所以在解除合同时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双方事先在合同里约定好补偿事宜,否则很难得到经济补偿的支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