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裁定裁定中止诉讼后怎么办 法录帮 法律 2.8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事诉讼中止裁定不服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TAG标签:诉讼管辖 诉讼 中止 裁定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