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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员辞职申请

化验员辞职申请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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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铸钢炉前化验十几年:请问炉前化验员是否属于特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