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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怎么申请离婚

财产保全怎么申请离婚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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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和妻子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夫妻离婚财产怎么保全

一般情况下,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那么,离婚时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

一、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

二、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三、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四、担保:

1.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

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五、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注意: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应该尽快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在保全措施后30日内没有行动的,法院将会解除保全。

2.如果申请人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