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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索取

父母对子女的索取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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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索取法律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法定的。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情况下父母都必须履行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始于子女出生,父母以任何手段危害子女生命和健康都是违法的。
父母对子女有保护和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对父母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必要补充,是有效地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法律依据。
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子女也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的再婚自由。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而终止;赡养义务义务主体是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不是父母的赡养义务人,子女应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