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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内容及管制的特点

管制的内容及管制的特点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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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管制期限长于拘役;
2、拘役需要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