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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上海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三证合一还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吗
三证合一后,没有单独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早在2010年3月20日起,一般纳税人不再办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只是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三证合一后,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2015.11.2一、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