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公职律师工作证办理法律依据 法录帮 法律 3.1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贺州公职律师工作证办理法律依据1、《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TAG标签:法律依据 诉讼仲裁 工作证 公职 律师 办案流程 贺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