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释放后转监视居住 法录帮 法律 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拘释放转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以上是对刑拘释放转监视居住是依据什么的回复,希望能帮助到您。 TAG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释放 监视居住 刑拘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