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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股份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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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股份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综上所述,我国公司主要包括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成立公司的流程大同小异,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应该先认购股份,然后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完成实缴资本。之后选举产生董事会,制订公司章程,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成立需要准备很多文件,如果是募集方式成立,还需要提交创业大会的会场记录及股东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