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
住村。
联系电话被告,女,岁,汉族,农民,住村。
电话:
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彩礼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月份,经媒人介绍,原、被告开始谈对象,并于当月订婚。
原告按照习俗,除去各种花费外,给付被告彩礼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原、被告均发现彼此性格脾气相差太大,不适合结婚。
因此,原、被告就没有结婚。
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时,遭到被告的拒绝。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当返还彩礼。
据此,特起诉至贵院,请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冠县人民法院附:
起诉状副本一份,证据叁份起诉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