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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加重情节

挪用公款加重情节
加重情节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我国法律上是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判罚是非常严重的,因为相关罪行是非常恶劣的,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并进行合法量刑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