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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需要怎么处理

宝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需要怎么处理
宝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需要怎么处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
(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
(5)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