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怎么办
如果是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房人在下列
期限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当然,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特殊约定的,先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
利息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