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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拿走车就能提走么

事故认定书拿走车就能提走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第一时间报警了,等到警方出认定书之后,受害者认为对方的做法太过分无法接受和解的提议,一定要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为自己争取权益,那么,事故认定书后如何走法院流程?福鼎市律师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怎样走法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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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可以补么

根据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只要你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当时照片,保险公司的勘察记录,最好是拉着保险公司的人一起去帮你证明),这样一般交警就会采信,这样就可以补开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