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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劳动局需要哪些证据和手续

告劳动局需要哪些证据和手续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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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劳动局需要哪些证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告劳动局需要哪些证据和手续”的解答如下:

告劳动局一般属于行政诉讼,得看您是因为什么事由告劳动局,一般案件需要的证据有: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此类证据需要保留原件。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此类证据需要提供原始载体。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以上是一般案件经常使用的几种证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