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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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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谓依法,即不违反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五种,具体为: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订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合同要想具备法律效力,前提条件是该签订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具体的情形判断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