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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 两个月

遗嘱继承 两个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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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遗嘱继承两个月后还有继承权吗?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遗嘱继承两个月后还有继承权吗问题,我的解答是这样的,希望对你有用。
1、遗嘱继承人仍然是继承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两月的固定期限,而是受“遗产分配前”的期限限制。
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受“两月内表示”限制的,不是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而是受遗赠人。
附:《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区别是:
遗嘱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用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被指定的人仍然是继承人,而且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嘱所指定的遗产后,还有权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共同继承遗嘱中没有处分的其他遗产。
  受遗赠人是继承人以外被继承人指定的接受遗产的人,受遗赠人不属于继承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