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上蔡县贫困户医疗报销

上蔡县贫困户医疗报销
贫困户医院报销标准
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