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损失 法录帮 法律 1.6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已解除。行使此解除权需要注意: 1、 通知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不签收,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邮寄一份。 2、通知期内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3、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保留交接清单。 4、这种方式离职仍然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最终仍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TAG标签: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