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 法录帮 法律 1.2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是: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TAG标签:劳动 合同法 十四条 第九条 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