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假陪护假 法录帮 法律 3.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山东省产假陪护假的规定是什么,具体是什么的 相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以上是山东省产假陪护假的规定 TAG标签:工资福利 产假 劳动纠纷 山东省 陪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