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死亡抚恤金 法录帮 法律 2.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病退死亡抚恤金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TAG标签:婚姻家庭 病退 死亡 家事纠纷 抚恤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