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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程序刑事辩护制度

审前程序刑事辩护制度
刑事审前程序律师辩护从什么时候开始

审前程序是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诉讼启动至审判机关受理案件前的程序,具体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三个阶段。在刑事审前程序中,从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传唤之日起,到移送审查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前,律师可以介入行使辩护权。


2013年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只承认律师从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査起诉之日起开始作为辩护人参与到诉讼程序中。为适应刑事诉讼审前阶段律师辩护普遍性的世界发展趋势,新《刑诉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委托辩护人”,将律师审前阶段的辩护人身份往前延伸至侦査阶段。


原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辩护,导致律师开展工作的空间太小;而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律师的介入提前到侦查阶段。“审前辩护”制度确立,拓展了律师辩护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