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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市生育险报销

浙江慈溪市生育险报销
慈溪市生育险报销材料
申请材料慈溪市生育险报销材料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或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30日内,向社保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待遇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医疗费用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4、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