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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宅基地建房政策

农村老宅基地建房政策
农村对老宅基地建房都有哪些规定

一、新政策

1、非农村户口不能建房

如果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到城市的,是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的,而且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申请不了的。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农民是只拥有使用权的。

如果说父母是农村的户口,但是你又落户到城市,那么父母在去世后,你是不能继承宅基的。具体来说,就是你只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但是不能对继承的房屋进行修建。等到房屋倒塌后,该宅基地就会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对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进行征税

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要征税早在2018年已经在某些地区开展了,到后期会真正落实到各个省份地区。以前国家没有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所以那时候很多人对宅基地周边进行扩大建房,从而造成宅基地的面积大范围超出。至于具体的征税标准,不同的地区会一定的差异,举个例子,某省的宅基地超出面积是按照200/㎡来计算。

3、宅基地有偿退出

国家为了有效利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对出现一户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有关问题会进行整治。关于这些满足任一种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宅基地,都会给与相关补偿,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按照当地的年均收入水平来定。大部分的地区是按8000-12000元进行补偿,补偿年限为30年,一般是一次性补偿完整。

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

上述的两条“红线”是指不允许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也就是说农民利益的出发点不允许是买卖宅基地,此外不能说已退出农村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一项条件,只要农民落户那就必须要退出宅基地。不过这个不是国家全面推行实施的,如果当地政府有这项的硬性措施,你可以维权。

5、不得违反“一户一宅”。

国家已经发布了严格的管制措施,要求各地区必须严格实施“一户一宅”的政策,包括任何人不得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在耕地或多占宅基地进行建房的。一些地方在实施“一户一宅”后,对宅基地的审批也变得严格起来。其实,国家实施这项制度主要是为了节约土地资源,避免更多的人因为利益而圈地,最终导致很多的村民没地可批。

6、非本村的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有村集体成员的可以享有,非本村村民是无法享受这项福利措施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侵占、买卖或以别的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也就是说,买卖宅基地是违法行为,若是想在违法买来的宅基地块上建房,肯定是不行的。假如私自买卖被发现了,购买人不仅会受到处罚,并且非法买卖的宅基地也会按照规定收归村集体。

二、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是不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这是国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高压红线;

二是强占耕地建房,不允许,属于非法占用土地;

三是房屋不得在承包地非法建造。房屋只能通过法律审批程序建造;

四是耕地建设不得非法占用。任何项目建设的房屋,必须依法办理土地审批;

五是非法建房,不得买卖流转耕地。非法建房,全部拆除;

六是违反一户一宅规定,不得占用耕地建房;

七是不允许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

八是耕地建房不得非法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