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有关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有关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有关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犯罪的刑法条文”的解答如下: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犯罪构成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仅使交通设施本身价值遭受损失甚至报废,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安全运行,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倾覆、毁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

因此,理应运用刑法武器惩治此种犯罪行为。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对象,即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

而且,这些交通设施必须是处于正在使用中。

因为只有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才可能危害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严重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行为过失损坏的交通设施不是正在使用中,而是正在生产或正在修理而未交付使用,或者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成立本罪。